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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雜誌、許多書籍都在告訴我們怎麼尋求快樂,

卻不知道,快樂(樂觀),其實只是一種習慣。

透過11個能激起漣漪變化的關鍵字,
以正面思考的強大力量,
改變人我關係與職場文化,
華人界知名企業女教練陳郁敏
教你如何在職場、在生活,找回自我,找到快樂。
11個能激起漣漪變化的關鍵字,以正面思考的強大力量,改變人我關係與職場文化,華人界知名企業女教練陳郁敏以實戰解析職場中的每日修練。

作者於多年來所輔導的經驗累積發現,許多人在面對問題時都有著共同的困難與挑戰:
一、心態。對人對事的態度。
二、缺乏一個有效解決問題的工具。(思考方式或行為技巧上的工具。)
三、思路不清晰。(腦子裡的思考很亂,對於事情的前因與後果釐不清,只知道心中為此感到不舒 服,不知事情該如何解決。)
四、恐懼感。(因為害怕自己失敗,或擔心別人怎麼看,為別人而活的思維帶來生活上的矛盾與痛 苦。)
五、尋求滿足感、有意義的生活。(很多人缺乏追求的方法,只知道自己很空虛卻不知如何滿足。 )

而今日的二十一世紀是關於:個人可以如何使用個人的能力與影響來帶動其他人,因此,你要怎麼 做最好最優秀的自己、你要怎麼帶出別人最好最優秀的一面,就變成相當重要的人際課題。這本書 就是你認識自己的開始,從11個漣漪關鍵字裡重新看待真實的自己,並接受自己的優缺點,然後, 開始改善,開始進步,開始學習,讓自己的心態帶出自己的進步。當你在自身的修練中能做到,把 自己最優秀的一面呈現出來的時候,你在過程中也會得到很多的收穫與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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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目錄

CH1 選擇 Choice
CH2 快樂 Happiness
CH3 對自己負責 accountability
CH4 認識自己 know yourself
CH5 展現真實 Be Authentic
CH6 應對恐懼 Dealing with fear
CH7 處理問題 Dealing with problems
CH8 自我談話 Self Talk
CH9 做出改變 Make a difference
CH10 當個學習者 Be a learner
CH11 帶出別人最好的一面 Bring out the best in other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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漣漪詞: 11個改變人我關係的正向思考
作者/ 陳郁敏
出版社/ 相映文化
出版日期/ 20070326
商品語言/ 中文/繁體
裝訂/ 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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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的七塊拼圖》

這套拼組成千變萬化品牌的拼圖共有七塊

包括:起源故事、信念、象徵、儀式、非我族類、通關密語與領導人。


任何品牌,只要能夠齊備這7塊品牌拼圖,自然可以創造吸引人的特質與魅力,在消費者心中占據獨特的地位。





《品牌始終來自人性 — 領導品牌八大核心精神 》

品牌是一種感覺、一股熱情、一種精神!

1988年耐吉以「just do it!」奠定每年數千種產品的家業;
1995年星巴克咖啡重新以「品質和氣氛」崛起,未曾花費大筆廣告經費。

在球鞋與咖啡間,貝伯瑞親身主持兩大產品創建過程,淬礪出:

優良產品 + 可行的商業模式 + 創意概念 =品牌的終極原則。



愈來愈多公司開始了解,單單只有商品或服務已經不再足夠,只有建立卓越品牌及克服障礙的公司才能興榮。

卓越的品牌就是受到廣泛需要、信賴以及永續的品牌。

然而,「品牌是商業最熱門的趨勢之一,同時也是最讓人曲解的趨勢之一。」

曾經協助打造耐吉和星巴克,這兩個近年來最成功的品牌之一的史考特.貝伯瑞,透過井然有序的陳述,現身說法如何幫助這些公司成長五倍以上業績,以及各自成為產業界龍頭的原則,還談到不為外人道的運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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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試閱:鞋店如雨後春筍般崛起

鞋店如雨後春筍般崛起

 


有一個如此熱愛鞋子的君主,也難怪,至今巴黎的遊客仍然感覺到隨處可見時髦的鞋子。

1671年4月9日,塞維涅侯爵夫人寫信告訴女兒一個好消息:有個朋友即將前往普羅旺斯。這位堪稱當世紀最寵女兒的母親深信,女兒見到此人必然十分高興,並列舉出上打的理由,而最後也最重要的一點是:他答應在行李箱中塞進「兩雙喬傑(Georget,1670年代上流社會的設計師)做的鞋子」。

哪裡能買到上等鞋?

布雷尼在1691年出版的巴黎行家通訊錄裡明確指出,馬札林街(rue Mazarine)勒波瓦特凡(Le Poitevin)製作的男鞋最精美。最上等的女鞋則來自聖安妮街(rue Sainte-Anne)的戴諾瓦耶(Des Noyers)鞋店,價格整整比男鞋高了一倍,將近650美元。

次年,布雷尼的時尚名單中出現許多鞋匠:1692年,兩家最高級的男鞋店比鄰而開,但距離正逐漸成為高級鞋店大本營的聖傑曼德佩區卻相當遠。他最推崇的兩家是聖殿舊街(rue Vieille du Temple)的呂卡爵士(Sir Lucas,顯然又是個紳士鞋匠)與玻璃街(rue de la Verrerie)的裴洛(Perrot)。

另外他還大力推薦:塞納街的羅吉耶(Loziers)與畢西街(rue de Buci)上的許多店家,例如馬波(Malbeau)、勒波東(Le Breton)、波瓦雷(Poiree)、蘇瓦葉(Soyer)、帕朗(Parent)與勒巴斯克(Le Basque)。畢西街很短,如今是一個即將沒落的市場,17、18世紀之交,此處的高級男鞋店想必是櫛比鱗次。

同樣有許多女鞋競爭者突然出現在布雷尼的名單中:方濟會修士街(rue des Cordeliers)的拉芙諾(Raveneau)、太子妃街(rue Dauphine)的畢斯波(Bisbot),以及顯然相當於畢西街之於男鞋店地位的聖哲曼壕溝街(rue des Fosses Saint-Germain)上的維儂(Vernon)、賈柏麗(Gaborry)與谷朵(Couteaux)。

這回布雷尼的選擇顯然都十分正確:當黎傑(Louis Liger)於1715年為外國遊客出版巴黎指南時,仍依循布雷尼的評鑑等級。

鞋業新創意

布雷尼與黎傑,都大篇幅介紹鞋業的新創意。

黎傑告訴讀者馬札林街上可以買到防水鞋,這可能是直到19世紀才普及的防水鞋首度問市。新式雨鞋的出現,可能象徵富裕遊客也開始和今日的巴黎遊客一樣,無論天氣如何都會去參觀景點。果真如此,路易十四時期發明販售的新產品摺疊傘,便讓人雨天也能散步了。

兩本指南中都提到一種嶄新物品,布雷尼稱之為「成鞋」。成鞋在當時顯然是個新奇概念,因此兩本書中都解釋得極為詳細,例如:「穿上(這種鞋)之後,感覺真的很舒服。」

廉價鞋子的買賣,都聚集在城內傳奇色彩濃厚的中央市場(Les Halles)附近。黎傑明白的說,比較便宜的鞋子不一定只是平凡實用:他指引那些尋找「各種尺寸」的繡鞋與時髦蜜兒拖鞋的女性,前往聖貞維耶芙山街(Montagne Sainte-Genevieve)附近的一家店。有眼光的遊客可以在那兒撿到便宜,將凡爾賽名人「略微」穿過便出手的時髦鞋子帶回家。這會不會是第一個賣高級品的二手商店呢?

蜜兒,鞋款中的性感女皇

直到今天,等候許久的最新鞋款終於到來時,仍然能使鞋迷陷入極度瘋狂,但這仍不足以證明,每年的鞋款也像服裝樣式一般變化多端。在17世紀的巨大改變剛剛開始之際,這一點更是明顯。

以鞋跟為例。雖然男鞋,尤其是男靴,從中世紀起就有鞋跟。根據某個極具爭議的理論,鞋跟很可能是10世紀的波斯人為了讓騎士的腳緊踩住馬鐙而發明的。女鞋的鞋跟,卻直到17世紀初才第一次出現。那時候也還不是真正的鞋跟,而是女性為了增高而塞在腳跟與鞋底之間的楔子。不久之後,女鞋也開始採用外部鞋跟,在路易十四統治的巴黎,這些鞋跟成了創造第一個女鞋皇。

 

不過,有好消息也總有壞消息。在從前許多不同時期,鞋子都有左右腳之分,但這個分別卻隨著鞋跟的到來而結束。鞋匠們似乎認為,做鞋楦或鞋型時要兼顧鞋跟與左右之分成本太高,最後他們選擇了鞋跟,從此只製造所謂的直式鞋楦。

後來直到19世紀初,鞋子才再度有左右之分:經過兩百多年後,第一雙左右鞋楦是在1822年,由費城的威廉‧楊(William Young)所製造。楊重彈的老調很快又傳回歐洲,但直到19世紀後半,區分左右才又再度成為製鞋的標準作業。

1677年為「鞋年」

杜諾德維澤於1670年代初創刊時尚報紙時,總會報導當季新鞋款。因此我們今天才能知道,1673年時婦女偏愛方頭鞋,以及靈感來自男性靴鞋之類的鞋款。

他的報紙稱1677年為「鞋年」:「優雅氣質全在於鞋子,在於鞋子的布料之美。」那年夏天必備的鞋子屬於小巧玲瓏型,側邊繫帶,還有個小鞋跟。沒錯,這種鞋的優雅就在於布料之美:「最高級的是馬賽布,製鞋布料或覆蓋縫合或多層縫合,並以法國蕾絲製作的舊式玫瑰裝飾。」

次年夏天,端莊穩重的特色取代了所有超級女性化的氣質:「女性穿著側邊以緞帶結裝飾的白色或乳白色皮鞋。」1678年的夏天倒是有一款較時髦的樣式,應該是用來搭配覆滿蕾絲、昂貴無比、每位時尚女王夢寐以求的套裝。

這款鞋想必也和服裝一樣,將華麗的概念推到極致:前方全部「裝飾」兩種不同的蕾絲,後側「由上方開口直到鞋跟,釘滿一排的金銀鈕釦」。

會不會稍嫌俗氣了些?或者誠如John Galliano最近接受法國國家電視台訪問時,形容他2004年夏裝系列時所說:「誰能說什麼是好品味,什麼是壞品味?有時候為了大肆改革,你不得不加進一點壞品味。」這款鞋如此的放縱豪奢,立刻奪取全歐婦女的心。

杜諾德維澤報導道:「德國婦女非常迷戀法國鞋,我就剛看到兩個tonneau(28立方呎大小或可載運2000磅重的船運貨櫃)載滿鞋子正要運往德國。」

戀足癖的夢想

在挑動當代人幻想的所有鞋款當中,沒有一款比它更持久、更有法國味,甚至性感程度可能是空前絕後,那就是蜜兒拖鞋。

其實蜜兒拖鞋不是17世紀法國人的發明,而是早在古代便已存在:埃及人、希臘人,尤其是羅馬人,都愛穿沒有後幫的平底涼鞋。

蜜兒拖鞋也有豐富的教會歷史,是歷代教皇穿的鞋。「mule」一字來自拉丁文的「mulleus calceus」,即羅馬貴族穿的紅色拖鞋。

還有另一種蜜兒拖鞋在羅馬也很流行,名叫「soccus」或「socculus」,是以非常柔軟的皮革或布料製成,偶爾裝飾華麗的繡花。「soccus」只有女人會穿,而且只在家裡穿,只有高級妓女才敢穿著它出門。

也許因為這些關聯,在漫長的羅馬史的開始之初,蜜兒拖鞋已經是戀足癖的夢想。看看維特利(Lucius Vitellius)的例子,他曾任三屆執政官、敘利亞總督,並在皇帝克勞狄(Claudius)長期出征不列顛期間代理政事。

史學家蘇埃圖尼烏斯(Suetonius)在《十二帝王傳》(Lives of the Twelve Caesars)中,向讀者洩漏了維特利稱不上祕密的祕辛:

他會隨身攜帶皇帝第三個妻子梅薩麗娜(Valeria Messalina)「右腳的蜜兒拖鞋」(socculus dexter,羅馬人和17世紀的法國人不同,鞋子仍有左右腳之分),塞在袍服與罩衫之間(梅薩麗娜後來因為圖謀暗殺丈夫被處死)。維特利經常在公開場合拿出這只小拖鞋,「不斷的親吻」。

在教堂也要炫耀

「蜜兒」一詞在16世紀中葉才開始使用。一直到17世紀,英語仍以pantoble、pantofle或pantoufle來稱呼蜜兒拖鞋,這些字和法文的「pantoufle」相同,是指臥房拖鞋,顯示蜜兒拖鞋和羅馬的「soccus」一樣,都被視為只能在家裡穿的室內鞋。鞋史專家堅稱蜜兒拖鞋首次出現在公開場合是19世紀。他們顯然沒有仔細看過1690年代法國的時尚版畫。

 

1678年元月出刊的《風流信史》,大張旗鼓的宣示「便袍(deshabille)時代」來臨,從時尚版畫可以明顯看出,蜜兒拖鞋正是這種革命性休閒服飾的最佳搭檔。

蜜兒拖鞋的鞋跟通常極高,是搭配便袍,尤其是最性感的新款式睡袍(deshabille neglige)的必備物件,有時亦可搭配以外套為主的服裝。就如同便袍起初只能在閨房裡穿,不久後卻出現在公開場合,蜜兒拖鞋也一樣。

時尚版畫中甚至有貴婦公然大膽的展示蜜兒拖鞋:有一幅手繪版畫描繪歐隆伯爵夫人自豪的展示她的紅色高跟拖鞋,而且還是在教堂裡。她在大庭廣眾下炫耀這雙因為與私密閨房有關而倍增性感的鞋子,其實就等於自我展示。

在17世紀末的法國,蜜兒拖鞋終於完全走出臥房,獲得最後勝利,但古羅馬人賦予它的巨大色情力量卻絲毫未減。有了歐隆夫人等極其大膽、放任的宮廷貴婦鋪路之後,時尚迷很快的用蜜兒拖鞋在舞會與盛大晚宴上展現身分地位。裝飾鞋子用的華麗布料、鑲嵌寶石及各式蕾絲與刺繡,更是前所未見。

讓腳半包覆、半暴露,可以輕易踢掉,又能挑逗的掛在腳尖上,17世紀巴黎的蜜兒拖鞋褪去臥室拖鞋的卑微,搖身一變成為鞋類的deshabille neglige,全巴黎最性感的鞋款。

太陽王參一腳

蜜兒拖鞋也變成了基本法國款式。

17世紀末到1789年法國大革命期間,有一種風格優雅活潑的風俗畫,極力誇示法國貴族狂歡作樂的情景與上流社會生活,來宣揚至今仍被視為最典型的法國風貌。

這些風俗畫,而且是最傑出的風俗畫,都無法抵擋蜜兒拖鞋的魅力,其中又以最後的風俗畫傑作,法哥納(Jean-Honore Fragonard)的「鞦韆」(The Swing)(圖4.4)最為顯著。

畫中的女子正將鞦韆盪到半空中,她全身以皺褶蕾絲裝飾得華麗浪漫的粉紅娃娃,她的情夫斜臥在地上,穿著卻一點也不邋遢,珍珠灰的時髦絲質套裝,翻領上還插著一朵粉紅色小玫瑰。

女子的左腳伸直,將可愛的粉紅色淺口蜜兒拖鞋踢飛入空中;右腳彎起,讓另一隻拖鞋在腳上懸晃,很危險也很誘人。

情夫眉飛色舞的往上看。我一直認為他是以這樣的姿勢,偷看女子盪高時的裙底風光。然而,堪稱足與鞋之色欲權威的Manolo Blahnik卻深信,與其說法哥納的畫中男子是欣喜的風流情人,倒不如說是不可自拔的戀足癖者:「此人正注視著腳和小鞋。」

法哥納的綺麗畫作,暗示了蜜兒拖鞋的黃金時期結束。這個時代由歐隆伯爵夫人迷倒眾生的紅色款式開啟,卻因法國大革命嘎然而止。

大革命的前一個世紀裡,人人都穿蜜兒拖鞋,太陽王也不例外。

根據《法國現況》(Etat de la France)記載,國王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套上蜜兒拖鞋」。這份刊物類似《柏克氏貴族系譜》(Burke’s Peerage),綜合報導國家現況,尤其是國王的各項活動與計畫。 




在當代最偉大的一幅肖像畫,亦即拉吉里耶(Nicolas de Largillierre)為路易十四最喜愛的畫家勒布朗(Charles Le Brun)所畫的肖像中,勒布朗四周滿是他的油畫與畫具,但觀賞者的目光卻集中在畫家的服裝。

他那紅色天鵝絨外袍上垂披的華麗褶飾,似乎有意讓人注意到他的鞋子。這位凡爾賽重要創作者之一穿著最令人渴望的靴子,儘管靴子上有明顯縫線,卻是以亮麗的雙色皮革(褐色與深紅)製成,還有類似今日牛仔靴般的精緻鏤花。這不是鞋靴,而是靴式蜜兒拖鞋--特別模仿城中蕩婦之間正流行的深紅蜜兒拖鞋所製作的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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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試閱:對奢豪鞋子的迷戀,從此開始


對奢豪鞋子的迷戀,從此開始

鑽石或許不再是眾所周知的女性最佳夥伴。她們更珍愛的可能是Jimmy Choo和Christian Louboutins的鞋。

還記得嗎?電視影集「慾望城市」中的凱莉,寧願把珠寶和金錢交給匪徒--「但我的Manolos不行」。

我這裡要說的,正是現代人迷戀鞋子的緣由。如果不是路易十四時代的製鞋者,如果不是太陽王個人對高跟鞋的熱愛,凱莉可能會留下其他東西,馬可仕夫人擺在櫥櫃裡的也可能不是鞋子,而是迪奧的禮服。

愛秀美腿的國王

令現代人迷戀奢華鞋子的鞋業轉變,不僅開始於路易十四統治時期,也因為太陽王本身就是個鞋迷。

「路易十四有雙美腿。」當時的人經常這麼說,他自己想必也這麼認為,所以幾乎從不錯過任何秀一腿的機會。

他也很幸運,生活在一個男性將腿視為裝扮重點的時代(這種新時尚當然也受到他的鼓吹):以精美刺繡裝飾的緊身上衣和背心都夠短,足以露出大半條腿,這對一個自認為雙腿最美的國王而言,真是再方便不過。

在他父親的時代,無論是貴族或中產階級男性,都會穿靴子遮住腿部,這些靴子通常都高及膝蓋,因此幾乎只會出現在盛大場合。路易十四貶抑了靴子的地位,只在騎馬打獵時才穿,使他可以展示各式各樣華麗的鞋子,這樣的穿著習慣也一直延續到今天。

直到1669年2月13日,國王最後一次公開跳舞之前,他經常在宮廷舞劇中擔任主角,藉機展露雙腿、美妙的步法和美麗的鞋子。里戈(Hyacinthe Rigaud)於1701年畫的太陽王像,無疑是路易十四最著名的畫像(圖4.1),盛裝的他風度翩翩的秀出完美的舞者裝扮,儘管依當時標準,六十三歲的他已是耄耋老人。

鞋史上最光輝的時刻

史上最富裕的時代之一由這樣一位君主統治,似乎再自然不過。直到17世紀以前,男鞋和女鞋幾乎並無分別,事實上,由於女性的鞋子被長裙遮住,因此通常不比男人的鞋子美麗。隨著17世紀開展,女性的鞋款也愈來愈多樣化。一般認為,17世紀末和18世紀初是鞋史上最光輝的時刻。

17世紀前半,鞋子成了新法國風貌的主要元素,也是另一個法國手工藝匠擅長的領域。後人穿的各式鞋與靴,幾乎都在路易十四統治期間發明。從後來稱為「路易型」或「路易法式」鞋跟,到當代最具代表性的蜜兒拖鞋,所有當時最受喜愛的款式都由法國鞋匠設計發明(圖4.2)。

路易型鞋跟有優雅曲線,鞋底一直連到足弓,再往下延伸到鞋跟前側,使得女鞋看起來更輕盈、更修長。那位沉迷於時尚報紙的時尚迷(參見本書圖3.4)所展示的,正是風靡全歐的曲線型時髦鞋跟。

古今鞋匠第一人

根據鞋匠工會第35條法規,工會成員製造的每隻鞋子都必須打印上「特別記號以供辨認製作店家」,這個記號可視為現代名牌鞋的起源。

然而17世紀還不算是高級鞋匠的時代,製鞋者的名氣還不足以名留青史。不過有一個人例外,這個鞋匠獲得的至高榮耀可說不在Manolo Blahnik之下,他就是國王的宮廷製靴師傅雷斯塔吉(Nicolas Lestage)。他為王室主顧發明的靴子,肯定是史上最具傳奇色彩的一雙。

為國王打造夢中「鞋」

雷斯塔吉的故事有如真人版的《穿靴子的貓》(Puss in Boots)。這則古典童話敘述一個磨坊主人的兒子,因為遇到一隻懂得利用靴子的貓,而從一文不名的窮光蛋變成侯爵。不過,雷斯塔吉並未借助於狡猾的貓,而是自己找到方法,利用靴子贏得君主的心。

我們最初發現雷斯塔吉的蹤跡時,他是波爾多城這個時尚小池塘裡的一條大魚。他位於帕勒芒街(rue du Parlement)的店生意極好,雇了20個人,就連店名「穿靴子的狼」(Loup Botte)也透著童話氣息。


那個年代的人形容雷斯塔吉是「pour la regale ne」----

最佳派對小子與派對策畫人。雷斯塔吉與這個在位時間極長,並且注定也是「pour la regale ne」的國王很早就建立關係,甚至早在國王結婚與獨立主政之前。

1659年,路易十四人在波爾多,他的公開行程是協商與西班牙公主的婚禮。另外,還有一個非常、非常隱密的行程,似乎是去和他年輕時的摯愛曼西妮(Marie Mancini)作(就我們目前所知)最後的道別。

曼西妮是當時法國首相馬薩林主教(Cardinal Mazarin)的姪女,馬薩林不願她妨礙一樁偉大的政治婚姻,而將她從巴黎驅離。雷斯塔吉就像童話裡那隻狡猾的貓一樣機伶,發現機會來了。

他甚至沒有量過國王的腳,就製作出一雙據說令人屏息的男鞋:「鞋子上百合(亦即fleur-de-lys,三瓣的鳶尾花,是法國的王室紋章圖案)層層相疊,純金閃亮(這或許有些誇張),由金黃色的東方絲綢製成,並以君王色彩(深藍色?)的府綢襯裡。」羨慕吧,凱莉。

儘管沒有量尺寸,鞋子卻恰恰合腳。(我就說這是童話嘛!)這雙美麗的鞋子讓年輕國王陶醉不已,甚至將夢中的女孩徹底拋到過往。

他穿上這雙鞋,不是為了討好如影星伊麗莎白‧泰勒般美麗的曼西妮,而是為了迎娶長相平庸的西班牙公主。(她顯然終其一生都十分愛慕花邊新聞不斷的丈夫。)

有人說,婚禮當天路易對新鞋的關注不亞於對新娘的關注:「在大喜之日當天,肅穆莊嚴的氣氛中,他完全沉浸於雷斯塔吉的傑作。」

無縫靴製作之謎

這自然是個美好關係的開始。在波爾多相遇的4年後,即1663年6月26日,雷斯塔吉又帶著一份豪華大禮來到巴黎,並因這雙靴子一炮而紅。

羅雷(Jean Loret)在8月5日出刊的時事報《歷史繆斯》最後插了一則快報:「宮廷上上下下都對一件驚人傑作議論紛紛,這項發明實在太新奇,簡直前所未見。」是什麼「奇蹟」能讓所有的人行注目禮呢?

「一顆大鑽石嗎?異國的野獸嗎?來自美洲的新種玫瑰嗎?以上皆非。」
「那到底是什麼呢?」
「保證你不敢相信,」記者終於透露:「是一雙獻給國王陛下的無縫靴。」

「Des bottes sans couture」,無縫靴。它很快便被稱為「雷斯塔吉的傑作」,並「完全擄獲君王的心,雷斯塔吉於是有幸雀屏中選,成為唯一能為最偉大的國王製鞋之人」。

1665年4月8日,雷斯塔吉的榮升之日,他召來家鄉最高層的法治單位人員,正式宣布他在職業與社會上的新身分地位:路易賜封他為「製鞋大師」,並晉升為貴族(而Jimmy Choo至今只獲得英帝國的勳章而已)。

為了讓人永遠記得這位御用製鞋師傅的新階級,國王為他定製一個盾徽--一隻靴子頂著一頂王冠,背景除了代表王室的深藍之外還飾以百合,並送他一張遍布百合的地毯。

雷斯塔吉自豪的將地毯掛在他那生意興隆的店裡,上方並且懸掛著君主肖像。路易也在畫廊裡懸掛一幅雷斯塔吉的畫像做為回報,畫像上標示著「Maitre Nicolas Lestage, il est miracle de son age」,意思是「雷斯塔吉大師,當代的奇蹟」。

我們之所以能知道這麼多雷斯塔吉的傳奇故事,是因為還有另一項證據足以證明這首位製鞋名人對於當代的影響。不錯,Manolo Blahnik在倫敦的設計博物館辦過作品回顧展,也的確有部分鞋樣設計圖如今已經付梓。但今日有哪位製鞋名家敢誇口說:有本上百頁的詩集專為他發行,而且有數十位詩人寫詩讚揚他的手藝呢?

唉,詩多半很乏味--前面所引述那些不甚了了、滿是雷斯塔吉生平的詩句,全都摘自這本1666年的詩集。但事實終究是事實,那雙靴子顯然觸動了一個夢幻時代的幻夢。

藝術家藉由創作所能獲得的最高地位,也莫過於此了。

詩集卷首的插畫複製了這位御用製鞋師傅的盾徽,只不過十分粗糙。

此外,

還有雷斯塔吉的畫像,畫中的他由於新職位--「雷斯塔吉爵士,國王的製鞋師傅,1665年」,而顯得威嚴自豪,眼神充滿自信,不愧為肖像得以流傳後世的鞋匠第一人。

 

 


寫出以下讚揚詩句的詩人確實厚顏,他們將無縫靴描述成現代世界的一大奇蹟:

「不僅空前,而且絕後。」
「無敵的羅馬人民,稱頌汝等之不朽功勳吧,然汝等讓位之日已到,昔日榮耀已然褪色。
今日呈現於吾人眼前之靴,極盡理性與自然之能事。」

姑且不討論這些吹噓之詞,事實上,沒有人知道雷斯塔吉究竟如何做出毫無縫線的鞋子。

這是一項「鞋匠藝術奇蹟」,有位詩人記錄了一些為解釋這項奇蹟而發明的理論。有人說他利用部分象鼻;另一名詩人認為他用的是母鹿皮或幼鹿的脖子。有位智者懷疑雷斯塔吉效法吹玻璃的技巧,「一口氣吹出這件藝術品」。

甚至有人以為雷斯塔吉用了絞死之人的腳皮--不過從來沒有人形容路易的靴子腳趾處呈現分開狀,因此很難想像這個方法行得通。

最廣為接受的看法是,每隻靴子都是由小牛腳剝皮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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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書單:奢華,正在流行!
作者:麥可.席維斯坦,尼爾.費斯科,瓊恩.布特曼
出版社:商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4-1 奢華,正在流行!


「一塊好巧克力,勝過二十二根賀喜巧克力棒。」
中階市場消費者正在升級。

他們心甘情願選擇性地多花點錢,換取更好的新產品和服務,
也就是「新奢侈品」或「平價精品」,
也願意在某些方面省吃儉用來買高級品。

新奢侈品的品質、品味及品牌形象,
乃至令人渴望的程度均優於同類商品,但又不致貴到高不可攀,
因此打破了「價位與銷量成反比」的老生常談。

而在此過程中,也為原本死氣沈沈的市場,
帶來創新與成長,對企業、社會與消費者而言皆是好事。

「新精品」在同類商品中既非頂級價位,也不是某品牌的衍生品,
穩坐「平民和上流社會」間的市場,比一般產品貴,
但又不像超優質品或舊奢侈品那般遙不可及。

新奢侈品必定以"情感"做基礎,
消費者對新奢侈品的感情,一定勝過對其他物品。

如BMW的車主比其他車主更勤於洗車,
他們把車停在路邊後,還會一面走,
一面用憐愛的眼神回顧;

相對地,香奈耳皮包和勞斯萊斯汽車等貴氣逼人的舊奢侈品,
則主要建立在"身份"、"格調"與"排他性"上,而非關個人感情。


日後,商品將趨向兩極化,消費者將更加挑剔,
只要他們認為重要且值得的,就願意多花點錢換取,
否則寧可屈就廉價品或名不見經傳的品牌,甚至不買。
(我已經是這樣子了>"<)

新奢侈品的消費者,小心且刻意對特定類別的優質品進行消費升級,
卻又對許多商品精打細算,這種選擇性購買的標準,
可說是既理性(包括技術和功能等考量)又感性。

此外,當產品和服務與極具魅力的虛構人物扯上關係時,蘊含的情感意義將更豐富。

例如《慾望城市》影集的主角凱莉•布雷蕭(由莎拉•潔西卡•派克飾演)在劇中與真實產品和在真實地點(例如餐廳和零售店)發生的活動串連在一起,使該節目成為特定類商品的超級宣傳,尤其是烈酒、餐廳、衣服、珠寶、配件和鞋子。

時尚雜誌寫到:
「業界觀察家皆認為,《慾望城市》對年輕女性想要且想買的衣著,
比任何電視節目或電影更具影響力。」

該影集跟時尚界的「掛勾」行為,要屬創造高價細帶涼鞋、無帶式皮鞋和平底拖鞋的馬諾洛•布拉尼克(Manolo Blahnik)最為經典,

「她是我的夢幻員工之一,」布拉尼克談到女主角派克時說:「大家都來問,『你們有莎拉•潔西卡穿的鞋子嗎?』」凱莉•布雷蕭之於伏特加和細帶高跟鞋,正如六0年代的詹姆士•龐德,對琴酒和香菸一樣功不可沒。


新奢華主義的消費者,是一群複雜的生物。

他們既有錢又有內涵;受恐懼感驅使,同時抱持高度渴望;
他們什麼都想要,但在嘗試取得時,卻往往弄得精疲力竭;

他們對自己慷慨,也深信應該為世界盡份心力;
他們偶爾大肆揮霍,願意為好東西多花點錢,也願意為省錢而將就廉價品;
他們追隨時尚也揶揄時尚;
他們購買是為凸顯個人風格,只有小部分是為了凸顯身分;
他們深受朋友和文化人的影響,但也有專屬自己的強烈品味;
他們什麼都肯嘗試,不輕易付出忠誠;
他們不認同舉債,但也不讓「錢」阻礙自己的慾望;
他們戀物,但不為譁眾取寵而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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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沒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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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因為「我值得」!

進行消費升級的人,儘管他們會購買各種新奢侈品,
但也只在面對幾類情感意味濃厚的商品時,才會心甘情願地掏腰包。



四個重要的「情感需求」,影響消費者購買行為,
也是新奢侈品打動人心的主要原因:


一、照顧自己:為自己留點時間、方便、身心舒暢、犒賞

這是許多消費者最重視的情感層面,
也是買了以後會高興的商品,而且立刻見效,
使用後可提振情緒、減輕壓力、嬌寵自己、怡然自得,
包括:個人用品、水療、冰淇淋、咖啡、家庭劇院組、電器、家具等。

職業婦女是最需要類似安慰的人,
也是對自己的沈溺最有罪惡感的一群,當她們迷上這些事物時,
意謂跟家人相處或是打理家庭的時間變短了,
這群女性承受的壓力如此巨大,
而且顯然被文化氛圍所容許,於是便大肆採買這類商品。


◎ 留時間給自己
職業婦女難得忙裡偷閒,她們會充分運用獨處的片刻,
有時躲到家中的水療設施,享用AVEDA的精油泡澡,
並感到安全、自在、溫暖、放鬆,而且可以合理地確定自己不被打擾。

男性也想找時間獨處,
但是多半躲到一間裝有個人電腦、全套優值音響或家庭劇院的房間。


◎ 方便性
此功能幫助忙碌的消費者善用時間,
包括餐館外食、可在家享用的方便美食,
還有讓洗衣變得更簡單省時的用品。

他們可以把省下的時間用來享用「照顧自己」類的商品,或是跟家人「你儂我儂」。


◎ 身心舒暢
高薪專業人士承受的工作壓力,常造成過勞、疾病等問題。
現在的消費者更捨得花錢買食材,
讓在家吃飯成為對自己和用餐夥伴更有益健康、有趣且更具美感的事,
他們認為在家用餐是讓青春永駐和聯繫感情的好方法。


◎ 犒賞
「照顧自己」也是因為「我值得」而疼惜自己,
在辛苦了一天後,寶貝自己一下。

對許多消費者(尤其是女性)來說,
買奢侈品不再是罪惡的自我放任,
他們有權利甚至有義務給自己最棒的。



二、你儂我儂:吸引、撫慰、歸屬感

「你儂我儂」對消費者的重要性與「照顧自己」相同,
新奢侈品有助增進情誼,並使之成長茁壯。


◎ 放電(吸引)
男女交往時談到的商品,象徵一個人的品味與知識、成就與價值觀,
包括所點的酒、穿著打扮、佩戴的珠寶配件等。

整形手術的蓬勃及年輕化,是因為推出數種費用低廉,
且最不具侵略性的新手術之故,
克服了一般人不敢進行動刀式傳統整容手術的三種障礙:錢、恐懼和不好意思。

若再加上媒體名人的示範、雜誌的競相報導,更提高了一般人的接受度。

新奢侈品和身體加強產品,
不僅是年輕適婚男女和第一次結婚者吸引對象的工具,
離婚或與分手情侶也心嚮往之,正如《慾望城市》的主角凱莉•布雷蕭說得:「分手傷心,卻有助經濟。」


◎ 撫慰

人們常會用商品來維繫人際和家庭成員的關係,
主要理由是許多家庭的成員難得有空相聚,
因此他們要確保在一起的時間盡可能充實和有收穫。

當家人無法聚首時,商品就成為一種補償,
甚至用來代替被遺忘的時刻,
像是分享一杯星巴克咖啡、吃一頓外帶大餐、坐在新力家庭劇院組前享受視聽饗宴。


◎ 歸屬感



三、探索:冒險、學習、遊戲

人們購買能滿足探索需求的商品和服務豐富人生、體驗新感受、滿足好奇心、刺激肉體和知性、帶來冒險跟刺激,並為生活添加新鮮和異國情調。

「旅遊」是探索的主要類別,但也包括許多較靜態的形式。

新奢華主義的觀光客在旅行時,
會睜大眼看家鄉可能碰不到的商品、服務、風格和品味,
而蒐集有趣跟有意義的商品。



四、個人風格:自我表達、自我品牌、發送信號

儘管追求地位或迷信名牌,並不是新奢侈品消費者的主要動機,
消費者明白能藉由選擇特定品牌和商品來宣示自己,
因此,新奢侈品的消費者不會衝著品牌而買,
而是因為常買特定屬性的商品,而對某品牌死忠。

新奢侈品不只是消費物件,
它們已經成為一種語言,
一種非言語的自我表達法、一種社交對話。

語言讓消費者用各種方式說出:「我既聰明又會分辨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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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創新始於「外行」

新奢侈品經常出自外行的領導者,
或具備「局外人思考」的同業領導者或業內人士。

局外人的思維使得創業家們,
將拘束著業內人士的「傳統價量需求曲線」假設拋諸腦後,
因此能創造出優質品跳脫標準需求曲線,
在更高的利潤下達成可觀的銷售。

新奢華主義領導者的不同之處,
一是捨我其誰的態度,
二是對公司的深厚情感。
所以往往對產品本身有種不變的熱情,
他們也是黑手經理人,頻頻參與商品開發,並親自在市場上促銷。

以往專業經理人自詡能經營任何事業,
但是新奢華主義的領導者,
只想創辦自己有高度興趣的特定事業。



<新舊奢侈品>

「排他性」是舊奢侈品的特點,就好比勞斯萊斯的車主,
可不想在威名百貨的停車場看見十幾輛勞斯萊斯。

新奢侈品遠比舊奢侈品更具親和力,
但又比傳統中階市場的產品受限制。

因此,「決定最適單位量」是新奢侈品製造者的一大挑戰。

如果商品太容易買到,就失去限量的特質,
因而無法抬高價位,
但新奢侈品永遠比傳統中階市場的產品稍貴──最高往往多到十倍。

而舊奢侈品的定價,目的是確保只有收入在1%到2%的頂尖消費者才買得起,
而且毛利要夠大,好讓製造商以極低的銷量就能賺大錢。

某些觀察家認為「新奢華主義」延續了八0年代起的品質革命,
其實新奢侈品的品質確實高於傳統中階市場,甚至經常高過舊奢侈品。

「零缺陷」是品質的基本意義,也是新奢侈品的指導原則。

相形之下,舊奢侈品不盡然有最高品質,
但是一向以「手工打造」為賣點,動輒抬出「老師傅」為號召,
即使這些工匠受到機器和先進科技的輔助。
例如勞斯萊斯多半為手工裝配,超優質酒為手工釀造。
手工限制了產量,也為製成品帶來一些變化,做為確實使用人工的佐證,
而商品的限量與獨特性,也為高售價提供正當性。

許多新奢侈品都帶有工匠成分,
雖然不全然為手工打造或手工裝配,卻具備「工匠」本質,
某部分的製程需要人為接觸,或者處理程序是以傳統工法為依據,
如此就可把價格抬高50%。

新奢侈品的工匠特質,讓情感導向的消費者盡情表達個人風格。

舊奢侈品除了具排他性,
也略帶菁英主義的味道:商品是專為特定階級的人所做,

新奢侈品避談階級差別,也不以菁英份子為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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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新奢華品的成功模式

一、 絕不低估消費者

新奢侈品的消費者比以前的人更富裕、教育程度更高,
也更精於世故,他們自詡對某幾類商品無所不知,甚至以專家自居,
這群消費者認同傳統品質與技術創新,
他們真情流露,關心某個品牌的傳承,且對整個商品類別都有興趣。


二、粉碎價量需求曲線

「零下公司」(Sub-Zero)推翻了「一千美元以上的家電就乏人問津」的老生常談;
BMW是全世界最賺錢的汽車公司,其中屬新奢侈品的車款,銷量為超豪華車款的十倍。


三、創造多層次的真正優點

首先,產品必須"技高一籌",在材質、做工或技術上真的有別於競爭者,
接下來是"性能"表現。
最後是"情感面"的差異。

對於受情緒驅使的消費者來說,
產品愈能滿足自身需求,代表好處愈大。

新奢侈品的創新者為了尋求有力的定位,
必須對消費者的行為、需求和沒說出口的慾望(有時連自己都不知道)有所了解,
他們一定要能提出特有的功能優勢,
而且這些優勢要恰好與他們的情感契合,並證實技術平台一如宣稱。


四、加速創新、提升品質、賦予人們完美無暇的體驗

奢侈品的市場商機處處,但也欠缺穩定性,
一來因為新競爭者加入市場,使技術和功能優勢愈來愈短命,
再者創新事物產生骨牌效應的無情壓力,
導致今天的豪華跟特點,到明天就成了標準配備。

當技術和功能的優點毫無差異可言時,即使老牌也無法長踞消費者心中。


五、拉大價格區間、擴大品牌定位

許多新奢侈品將品牌向上延伸,創造令人渴望的魅力,
同時也向下延伸,讓品牌更親和、更有競爭力,並刺激需求。

他們小心翼翼地為各層次的各種產品創造、界定並維持鮮明的性格與意義,
並讓大家清楚知道各產品具備的共同品牌本質。


六、運用影響力行銷,透過品牌死忠者散播成功種子

在新奢侈品中,少數消費者貢獻絕大部分的業績,
在內衣和烈酒等經常重複購買的商品中,
前百分之十的顧客最多可為該類商品貢獻一半營業額和利潤,
想與這些重要消費者接觸,必須從不同角度切入,
例如慎選特定地點,跟特定一群人做第一筆生意,
此外還包括經常聽取初期購買者的意見,以及口碑推薦等。


七、像個「局外人」般繼續攻擊自己的同類

新奢侈品的創造者跳脫自己的類別,尋找能製造下一個突破的趨勢和模式。

新奢侈品創造者的挑戰是,一旦功成名就,
局外人思維會成為老生常談,競爭者就會趁虛而入。

因此,新奢侈品的創造者,
必須強迫自己從新採用局外人的方式思考,
這是嚴格的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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